宝龙地产:债权人对子公司宝龙维京提出清盘申请,后者持有宝龙商业63%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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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认曾经 2025-03-10 科技报 30 次浏览 0个评论
宝龙地产:债权人对子公司宝龙维京提出清盘申请,后者持有宝龙商业63%股权

宝龙地产  视觉中国 图

境外债务重组计划失效后,宝龙地产的债权人开始行动。

3月9日,宝龙地产(01238.HK)发布公告,3月7日,本公司获悉,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宝龙地产(维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龙维京”)被提出清盘申请。宝龙地产通过宝龙维京持有宝龙商业(09909.HK)63%的股份。

清盘申请由Oasis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代表Oasis Investments II Master Fund Limited、AM Asia Strategies Master Fund LP及PAG-P Asia Fund L.P.(通过其普通合伙人PAG-P Management Limited行事)作出。

事涉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所发行及由(其中包括)宝龙维京所担保的优先票据“宝龙地产 6.25% N20240810”,本期债券的本金总额为5亿美元。清盘申请人持有未偿还本金中的1.98755亿美元,清盘申请的聆讯定于4月28日举行。

宝龙地产称,清盘申请的提出不代表已按申请成功对宝龙维京进行清盘,截至公告日,维京法庭并未颁布清盘令以将宝龙维京清盘。公司董事会认为,清盘申请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及营运造成重大影响。

清盘或为推动宝龙地产境外债务重组。2月28日,宝龙地产发布公告,在生效截止日期(2月28日)之前,公司境外债务重组计划未能达成协议,因而计划失效。多位业内人士称,宝龙地产或会推出削债力度更大的重组方案。

宝龙地产在2月28日公告中称,将寻求确保本集团可持续经营且维护所有持有人利益的整体解决方案。宝龙地产已委任安迈融资顾问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财务顾问,以促进公司与其债权人之间的进一步沟通。

计划失效前,宝龙地产已经获得重组需要的投票,并已落实计划生效日期。2024年2月,宝龙地产发布重组支持协议;10月持有重组范围内债务未偿还本金额约89%的参与债权人已加入重组支持协议;至12月,宝龙地产称所有计划条件均已达成,包括至少75%债权人批准该计划、各方正式签订承诺契据,计划生效日期已于2024年12月17日落实。

至今年2月4日,宝龙地产发布公告,根据本公司目前可得的资料,公司认为有必要将现有截止日期从2025年2月28日延长至2025年5月31日,以便公司有更多时间达成实施重组所需的条件。记者注意到,宝龙地产并未透露具体是达成何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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